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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和艦案更一審 曹興誠當庭罵違憲走人
更新日期:2010/03/23 18:2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聯電和艦背信案今(23)日下午在台灣高等法院開庭,由於本案是更一審,讓原本已判無罪的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越講越火大,當庭怒斥審判違法、違憲,庭訊未結束就起身離席,甚至嗆「要就拘提他」。

由於合議庭並未指示法警攔人,庭訊就在眾人錯愕之下結束。曹興誠於法庭外說,2月已向司法院提出釋憲,認為審判剝奪人權,「司法體系不能成為絞肉機」。

聯電公司被控於90年間違法投資中國大陸和艦科技公司,新竹地檢署依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當時董事長為曹興誠、副董事長則是宣明智;2人於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背信罪不得上訴至三審,因此2人背信部分無罪定讞,檢方就違反商會法提上訴,但最高法院去年12月將2人違反商會法的無罪判決撤銷,並罕見以違反商會法的案情與背信有相牽連,全部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高院今日下午開庭時,一向大鳴大放的曹興誠直言,「審判根本不應該進行!」最高法院將已定讞的背信發回更審,已違正常司法程序,他當庭怒批審判違法違憲;法官多次要求曹興誠「冷靜」、「坐下」,但他火氣愈來愈大,罵到最後乾脆離席,臨走前還嗆聲說,要他出庭就拘提他。

由於全案已到更審階段,就算被告日後拒不到庭,法院仍可依原審的基礎逕行判決。



哪位小老百姓如果也想有樣學樣就試試看?光咆哮法庭就是一條罪名可以當場押起來。 而且看看法官是「要求」你坐下還是直接把你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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