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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11-17, 12:4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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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法律問題打官司都不一定會輸,但是某些先天條件不良的案子,輸的成分就很大了。

這個例子我認為正好是那種先天條件不良案子。zyxel,這個英文字,要我想到別人或其他事也可以叫zyxel真的不容易,可見這個字的創意性。

商標權在握。合勤有商標權,名字有創意性,加上近來域名的處理和商標權是一併考量的,有能力、資格合開法律事務所,應有看過域名相關問題在法院實務上判斷的方向,商標是重要考量。再者,沒預註只是放棄TWNIC給的期間利益,並非放棄商標權。這一點,是對你不利的地方。

註冊網址,就算搶註也不見得會侵權。侵權行為尚須有損害結果、因果關係等要件成立,只有搶註不見得會成立侵權行為。所以,你註冊這個域名的"成本價"正好是對方進行仲裁的費用,而非註冊費。這一點是對你有利的地方,但是要想辦法私下"溝通",否則一進入爭議判斷後才提出這個價錢作為解決,反而會讓TWNIC的仲裁委員有你是蟑螂的心證。

這個案子的先天條件不良在於商標權,想要贏得仲裁,勢必須要有強力的理由主張商標權不及於zyxel.tw域名。

這種先天條件不良的案子以結果來論當然不見得會輸,但通常不被看好。若你真的想要保留這個域名,我覺得唯一有可能會贏的答辨方向就是,合勤相關產品的經銷商、愛用者、討論區等等此類的方向,只不過商標的問題還是比較難以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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