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如下:
subdomain型的轉址:就是純轉址
提供subdomain註冊:就是 扮演台網中心角色
規劃當初,已經把電子郵件轉寄問題考慮,
我們的解決方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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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提供網址註冊,若要轉址另外收費,
其實目前所有網址註冊機構亦是如此(例如:PChome)
如果他們需要電子郵件帳號或轉寄,
我們會推薦他購買我們或其他主機商的虛擬主機服務,
也就是說,把電子郵件這部分的服務,
轉給主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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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哈啦兄提到,某些網域後綴禁止提供subdomain註冊服務,
例如www.tv,由於小弟英文不是非常好,可否請哈啦兄可協助看一下
.tp 網域,是否也有類似限制呢?謝謝拉!
http://nic.tp/etrules.htm
請哈啦兄,及其他前輩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