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 哈啦
主要是因為我太懶了
而且某些執行上的細節需要比較正式的來做。例如投資的網址,我認為要以法人的型態持有,這就要設公司行號了。我個人在此沒有們何經驗,也懶得去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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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公司行號" 處理 域名投資 - 可能是 "名義" 的成份 為重 ~
我猜測 - 如果 真的用 "公司" 購買 & 銷售 域名 -
很可能會面對 "稅務" 問題...
應該不要顧慮太多, 不然 - 可能會搞不成...
NamePros 這次的 案子 (牽扯到蠻多各國的投資人) 可能就是用單純的方式, 訂定出: 一個單位多少錢, 日後依照 "比例" 計算 "賺賠" ~
這樣就吸引了 幾十名 投資人, 一人願意出資 US$750 - 委託一人全權處置...
應該是愈單純愈簡單愈好 ~
可能連 決定用多少金額去購買某個域名 這種事情 也由 "操盤者" 一人決定即可
購買域名前用 email or PM 通知/告知 投資人 是必要的動作 (或者 可以考慮 "約定時間, 用 chating 討論" 購買域名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