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
|||
壟斷解套 谷歌提議搜尋改造
壟斷解套 谷歌提議搜尋改造
中央社 – 2013年4月25日 (中央社台北25日電)谷歌公司(Google Inc.)提議更改搜尋頁面的作業方式,「明確」區分自家和對手搜尋服務5年,以期擺平歐洲聯盟(EU)發起的反托辣斯調查。 根據歐盟今天發出的電郵聲明內容,這家全球最大搜尋引擎經營商為化解歐盟3年來的調查而作出一連串承諾,提議包含在宣傳性質的谷歌品牌搜尋服務上作標示,以及顯示「3個和旗下服務相近的同業專業搜尋服務」的連結。 歐盟競爭事務執委阿爾慕尼亞(Joaquin Almunia)已設法在不罰款的情況下,和谷歌達成終結反托辣斯調查的協議,在此同時,微軟公司(Microsoft Corp.)和TripAdvisor公司(TripAdvisor Inc.)則向主管機關施壓,要求他們強迫谷歌改變其商業行為。 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曾表示,谷歌在歐洲的網路搜尋和搜尋廣告領域居主導地位,可能有礙競爭。 成員包含微軟和英國購物比較網站Foundem的產業團體「線上市場競爭計畫」(ICOMP)委任律師伍德(David Wood)說:「我們將必須對這些改變作實證分析。我們有必要瞭解這些預定變更會怎麼執行,更關鍵的是,觀察變化後看起來會怎樣。」 同一市場中的競爭對手、使用者和企業,將有1個月的時間把谷歌預定變更的回應意見傳達給歐盟反托辣斯主管機關。阿爾慕尼亞曾說,若谷歌的提案被認為可以接受,「暑假過後」便有可能達成和解。 谷歌駐布魯塞爾發言人費尼(Al Verney)在電郵中表示:「我們持續配合歐盟執委會。」 谷歌補救方案試圖化解的指控,是谷歌推銷自家的專業搜尋服務、抄襲同業的旅遊和餐廳評鑑,而且和網站與軟體開發商締結扼殺廣告業競爭的協議。 歐盟執委會表示,谷歌提議以「清晰的圖樣」,「明確區隔」宣傳性連結和其他網頁搜尋結果。這些補救辦法也會讓專業搜尋網站可以「標示特定資訊類別,使谷歌無法建置索引或使用這類資訊」。(譯者:中央社尹俊傑) http://tw.news.yahoo.com/%E5%A3%9F%E...--finance.html |
#3
|
|||
|
|||
Google搜尋引擎 將分歐美兩版本
Google搜尋引擎 將分歐美兩版本
作者: 楊智強 | 台灣醒報 – 2013年4月26日 【台灣醒報記者楊智強綜合報導】Google搜尋引擎要分成兩種版本了!歐盟管理局25日指出,Google搜尋引擎侵犯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現在Google搜尋引擎上的排序結果會優先出現和Google合作廠商的網頁,但在歐盟管理局發佈判決書後,Google決定推出可選擇性的搜尋結果,讓歐洲消費者有選擇是否被引導的權利。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在今年1月宣判了經過2年訴訟的壟斷案,FTC認定Google並沒有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並宣佈結案。但在今年4月25日,歐盟管理局發表聲明指出,雖然Google沒有違反公平交易,但是Google搜尋引擎上的順序排列損害了消費者對於產品自由選擇的權利。 現在Google搜尋引擎所呈現的搜尋結果會以有和Google合作的廠商網頁為優先,但在歐盟管理局的判決宣佈後,Google決定改變搜尋引擎的營運方式。 因為美國、歐盟對於Google被指控壟斷市場的訴訟案有了不一樣的結果,使得Google準備將搜尋引擎分為歐盟和其他國家兩版本。Google發言人莎曼莎表示,會積極和歐盟管理局配合,達到歐盟相關法令的要求。 Google表示,為了符合歐盟的法規,Google決定將位於歐盟國家的搜尋引擎改成可選擇性的兩種搜尋方式,搜尋結果會被分類成經過正常演算方式產出的搜尋結果,和經過Google公司排列的搜尋結果兩種。第二種搜尋方式的排列順序通常會以和Google有廣告協定,或夥伴關係的產業為優先。 但是這項決定還是被許多Google搜尋引擎的對手批評,他們認為和壟斷指控相比,這項指控對Google來說只是九牛一毛、不痛不癢。於此同時,他們也要求FTC至少對Google做出和歐盟一樣的判決。 Google對手的律師李白克指出,在這之後,歐洲消費者會比美國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權。 圖說:因為美國、歐盟對於Google被指控壟斷市場的訴訟案有了不一樣的結果,使得Google準備將搜尋引擎分為歐盟和其他國家兩版本。 http://tw.news.yahoo.com/google%E6%9...111700162.html |